此次省级财政投入1亿元发放数字消费券,重点围绕零售、餐饮等领域发放,激发非刚性消费需求,特别加大对家电、成品油等带动效果明显的消费品支持力度。本轮消费券分两个阶段和四类消费券发放,7月10日至9月17日为第一阶段,在“云闪付APP”平台发放家电消费券和加油消费券,每轮票券有效期为7天;9月19日至10月30日为第二阶段,在支付宝平台发放餐饮消费券和零售消费券,每轮票券有效期为14天。其中,家电消费券投入3000万元,计划发放11.4万张,惠及家电零售领域;加油消费券投入3000万元,计划发放100万张,惠及成品油零售领域;餐饮消费券投入2000万元,计划发放125万张,惠及餐饮领域;零售通用消费券投入2000万元,计划发放125万张,惠及超市、连锁便利等零售领域。
此次消费券发放鼓励参与平台、商户投入资金、资源,配套开展买赠、返券、优惠叠加、打折让利等活动。领取到消费券的居民,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凭券到全省所有纳入使用范围的商家核销使用,不受跨市限制。线上线下相结合,既可在参与企业的线下门店使用,也可在企业的自有APP或企业在主流电商平台的店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