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在核定单位缴费基数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已经去世职工未及时办理死亡退保业务的情况,导致参保职工死亡之后医保卡内仍在划入个人账户金额,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这些单位,请尽快核对去世职工的基本信息,确认是否在医保系统中办理死亡退保手续。如果是参保或暂停状态,请务必于8月尽快联系死亡人员家属提供派出所或医院、村社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葬场出具的火化证复印件,及时到中心征缴科办理退保手续,并退还多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 (张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