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元社会捐款已划拨到位
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将此项资金全部投入防汛救灾、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关怀,以及受水灾影响的集中供养场所的灾后修缮等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捐款使用完毕后,要提交使用报告。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对此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社会各界的爱心落到实处。(郝晓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