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统一指挥,太原中院成立集中执行行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于昌明担任执行行动总指挥。在执行过程中,太原中院执行人员坚持“依法、规范、公开、有序”原则,全程佩带执法记录仪,做到执行过程全程留痕、视频存档,执行信息全程公开。行动中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有效运用强制措施,重拳出击,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执行行动既是落实最高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也是对中院执行干警为群众办实事、敢打胜仗、能打胜仗的决心和能力的一次检验。
在当天的统一行动中,全市法院共腾房14间,拘传34人,拘留26人,扣车3辆,执结55件,执行到位4300余万元,对“老赖”形成了有力震慑,取得了显著实效。据悉,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将持续一周。 (陈 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