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解决省直单位公房办证难题

我市规资部门现场解答

  本报讯  12月3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业务骨干主动上门服务,联合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直42个厅局单位,进行了省直单位政策性住房首次登记清零培训,现场为省直单位职工解答办理房产证时遇到的疑惑,对太原市范围内出售经济适用房、公房等房屋进行了政策解读。

  据介绍,省直单位的政策性住房即单位的公房,一部分已经完成了不动产首次登记,按照流程应先由房管部门办理公房出售评审手续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但单位在进行公房出售时的价格与房管部门认定价格差距很大,如按照房管部门价格办理,省直单位要对不同时期购房人房款多退少补,税收方面也存在障碍,单位很难实施,导致一直无法办理公房转移登记。

  为了切实解决省直单位公房办理房本的难题,我市出台《关于“清零行动”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指出,对于纳入处遗范围的公房,以单位成本价出售的房改房和以经济适用房价出售的项目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再办理公房出售评审手续,依据现状单位和购房职工重新签订售房合同,直接到税务部门完税后,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省直单位要负责认定职工当时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合同签订日期可以为重新签订之日, 但要明确实际购房日期,并注明应执行房改房还是经济适用房的政策。  (齐向真、王林昇)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国际新闻
考古发现勾画“太原人”来处
中共太原历史上的今天
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山西建投安装集团荣获“全国质量奖”
太原10户家庭被评为绿色家庭
12座桥梁完成安全“体检”
建筑工地法人单位要摸排所有人员
我市规资部门现场解答
古交电厂提前完成全年发电任务
综改示范区成全国首个“环保管家”服务全覆盖园区
十条道路或路段扬尘污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