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文旅行政执法实施全过程记录
据介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以文字记录为基本形式,文字如能全面有效记录,可不进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主要针对四类情形:对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实施或解除查封;对财物实施或解除扣押;代履行的;其他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
音像记录开始后,执法人员先语音说明时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事由、执法对象以及需要记录的执法环节等情况,告知当事人及现场其他人员正在进行音像记录,然后不间断记录。音像记录自到达执法现场开展执法活动时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 (贾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