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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三届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霍凤鸣、张丽珍同志免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

  霍凤鸣同志的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丽珍同志的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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