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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降低用电成本30亿余元

  本报讯  12月29日消息,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山西国资运营公司通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落实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优惠政策。今年总交易量达155.29亿千瓦时,降低用电成本30.28亿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是我省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转换,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标志性改革举措。有关部门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有关部门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利用电价优惠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先后分三批对609户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备案,并纳入专场交易。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共开展35场,总交易量155.29亿千瓦时,按平均降低电价0.195元/千瓦时测算,降低用电成本30.28亿元。         (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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