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一)名人名家。在某一领域、行业、学科做出过重要贡献,产生巨大影响,得到社会认可的太原籍或在太原工作活动过的非太原籍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名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形成的,真实反映其经历和贡献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书信、日记、回忆录、照片、音视频、印章、奖状、证书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
(二)名作名篇。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记述太原重大历史事件、名人轶事、风土人情、自然风光的诗歌、散文、游记、报告文学等作品及手稿,或以书信、日记、讲演稿等形式为载体的文学作品及手稿。
(三)名企名店。太原市区域内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老字号企业、店铺的注册登记、章程、理事监事会会议记录、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基本建设、优质产品、技艺或服务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四)名村名镇。太原市区域内文化底蕴深厚、历史脉络清晰的行政村、自然村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记载村史村志、区划变迁、乡约民规、风俗礼仪、婚丧嫁娶、土地买卖等内容的档案资料,以及各村镇记载一个血缘家族的世系、事迹的家谱族谱、抄本印本、拓本拓片等档案资料。
(五)其他档案资料。记录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变迁的珍贵档案资料,特别是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相关的照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档案资料无偿捐赠给市档案馆,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
(二)代管。资料所有权人暂无捐赠意愿的,市档案馆可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代管协议。
(三)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暂无捐赠意愿的,原件可借由市档案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
凡属于征集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其真实性需经专家鉴定后再确定是否征集进馆。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
三、征集要求
(一)提供的档案资料应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
(二)提供的照片、音视频应附说明信息,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三)市档案馆为提供档案资料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静红 刘飒飒
联系电话:0351-2366973
征集邮箱:dajwjh@126.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为民服务中心C709
太原市档案馆
2022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