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范围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重点为:建筑业产值报送异常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仍未入统的企业;主要人员即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和职称人员等,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或未按要求参加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企业,或已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但未在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资质、人员等相关信息的企业;2021年以来,被住建、人社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在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处置中负有责任的企业,加大核查力度和频次。
核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不合格的企业,限期3个月整改。经重新核定仍不合格或提供虚假印证资料的,主管部门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建议资质审批部门撤回企业相关资质。(陈 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