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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消费新业态”非法集资陷阱

  本报讯   近期,一些打着“消费新业态”旗号进行集资的诈骗陷阱相继被曝光。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3月28日发布了一起警示案例提醒市民,不法分子多以高额回报进行诱导,对此应谨慎辨别。

  王某经营某家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吸引顾客,打着“消费新业态”的旗号,推出“零元消费”活动,只要顾客在该购物广场购买家具后,签订“零元消费合同”,每月即可获得高额返利,直到返完本金为止。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据介绍,随着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的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消费新业态”“投资新模式”等幌子,以新噱头及高收益迷惑投资者。此类非法集资活动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主要特点是通过传单、广告、业务员推广等途径公开宣传;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顾客返还预付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其资金运转往往难以长期维系。

  省处非办提醒,对于此类非法集资陷阱,投资者要正确甄别相关宣传信息,一旦遇到商家存在吸纳资金的行为,且承诺返还高额的实物和收益,就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以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马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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