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当事人“宅在家”,开庭怎么办?别担心,市中院把诉讼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4月9日,一起原本应该当天开庭审理的案子,因法官和当事人都不能出庭,居家隔离的法官开启了“在家办公”模式。
法官考虑到,如果取消庭审另行排期,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使纠纷难以尽快解决。于是,经合议庭充分研判,法官将平常用于方便外地当事人的网络远程庭审,转换为法官远程庭审,通过“法官进网络+当事人在法庭”的方式。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在线组织当事人通过举证、质证,完成了证据交换,为正式开庭作好了准备。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也做到了疫情防控与司法服务两不误。
虽然因疫情,当事人的司法活动有所限制,但是法院的调解服务“不掉线”。当天,一起二审案件如约进行了在线调解,法官和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和电话沟通,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在线达成了和解协议,成功做到案结事了。据了解,当事人在网上立案成功后,仍可选择在线调解方式。市中院立案庭特别设立三部咨询专线电话,使联通群众和法院诉讼服务的“高速路”正常运行。(陈 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