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清正廉洁作出了一系列深刻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为全面建设清廉太原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实现风清气正作为重大任务来抓,不断拓展政治生态新局面。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鲜明提出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重大目标。省委出台《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行动方案》。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市委紧跟省委工作步伐节奏,制定《全面推进清廉太原建设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清廉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全面推进清廉太原建设各项工作,为打造“四个高地”、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推进清廉太原建设,核心在“全面”。我们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清廉太原建设的重大意义,坚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切实增强全面推进的政治自觉,形成全系统、全领域、全过程共同参与建设的行动自觉。我们要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秉持全面从严,标本兼治,持续提升治理效能,形成从思想、制度、干部、作风、文化、单元等各方面共同持续发力的新局面。我们要不断深化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汇聚充实各种清廉要素,把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把党章党规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发展。
全面推进清廉太原建设,关键在“建设”。我们要坚持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部门职能监督贯通协同,全面贯彻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构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体系。要科学配置权力,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推动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以制度建设为支撑,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体系。要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党委(党组)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以“关键少数”为重点,构建干部管理监督体系。要通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举办党风廉政建设研修班、开设道德讲堂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以思想教育为引领,构建廉洁文化培育体系。要将清廉建设与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抓重点带全局、抓局部带整体,以共建共享为载体,构建清廉单元创建体系。
全面推进清廉太原建设,目标在“清廉”。我们要突出清明政治导向,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要规范清廉政府行为,确保权力运行廉洁高效,要打造清正干部群体,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要赓续清和文化血脉,促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要营造清朗社会环境,推动清廉单元全面覆盖,高标准高质量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的清廉太原,持续推动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政务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党员干部更加奋发有为、基层治理更加科学精准、社会风气更加崇廉尚廉。
事成于气正,业兴于风清。风气正,人心就齐,干劲就足,事业就顺。我们要对标对表,真抓实干,努力打造清廉山西的“太原”样本,在全面推进清廉太原建设中展现省会担当,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