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45人、审查起诉1036人,经审查批捕375人、不批捕276人,起诉546人、不起诉253人。同时,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19人,起诉1119人。
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方面,呈现出4个特点。一是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罪名相对集中,分别是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二是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有所回升,近两年呈上升态势;三是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明显下降;四是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较大。
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呈现出5个特点。一是犯罪数量回升;二是类型更加集中,主要为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抢劫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三是性侵害犯罪占比上升;四是侵财类、暴力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比持续下降;五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逐年下降。
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我省检察机关加大力度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司法政策。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稳步上升,证据不足不捕和不构成犯罪不捕占比逐年降低,法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占比逐年降低;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率明显上升,排名全国第4位。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有力守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刘友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