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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成效显著

不捕不诉302人 挽回损失960余万元
  本报讯   “案件虽小,兹事体大”“一些‘小案’对老百姓来说可能关乎一家人的命运,是‘天大的事儿’”……6月16日,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3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小案”790件、涉及1083人,不捕、不诉302人,促成退赔、追赃挽损近千万元,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为法治太原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严重暴力犯罪大幅减少,轻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以我市为例,2021年刑事案件一审生效判决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比89.1%。这些案件通常多发在群众身边,由经济纠纷、偶发矛盾、婚姻家庭等问题引发,如危险驾驶、轻伤害和小额盗窃、诈骗等,涉案数额小,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关系修复的可能性大,是刑法意义上的轻微刑事案件,被称之为“小案”。

  今年3月,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检察温度,我市检察机关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了“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活动中,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认罪认罚同录、公开听证等工作,在办案中做好矛盾化解、释法说理;建立联调工作机制,推动刑事和解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及早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推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衔接配合机制、保证金提存制度、“保证金+承诺书+日报告”制度等多项新措施。

  专项活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小案”790件、涉及108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6人次,不批捕35人、不起诉267人;促成退赔402.6万元,追赃挽损560.3万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3.5%,刑事和解17件17人。同时,组织公开听证132次,通过办“小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份。

  当天,市检察院还通报了“黑校车”超载危险驾驶、强制医疗、司法救助案等5起典型“小案”。

  (刘友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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