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增限上养老服务企业我省进行一次性奖励

  本报讯 6月18日消息,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就实施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发布通知,我省将给予新增限上养老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根据企业年营业额不同,奖励金额从20万元到40万元不等。

  2022年1月1日以来注册并备案,且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含)的养老服务企业或社区连锁养老服务企业均在奖励对象范围,奖励执行期限到2025年12月31日。

  奖励标准为: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度营业额达到600万元(含)以上,不足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年度营业额达到800万元(含)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年度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省民政厅将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奖励企业。省财政厅会根据评审结果和奖励标准,于次年3月份下达奖励资金。(郝晓炜)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地方新闻
   第04版:地方新闻
   第05版:要闻
   第06版:国内新闻
   第07版:国际新闻
   第08版:专版
专家支招有效应对“高温病”
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我省20项群众文化活动全面铺开
前五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6.6%
新增限上养老服务企业我省进行一次性奖励
综改区举办培训会提升干部招商水平
超高压雁淮线迁改工程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