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国家和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增值税方面,我省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在所得税方面,我省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此外,我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底。
目前,全省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展顺利,增值税留抵退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进度均超前、超预期,退税减税降费工作实现阶段性目标。截至5月底,已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和增加现金流超486亿元,其中退税减税缓税约470亿元,社保费降、缓、返近15亿元,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6500多万元。据统计,中小微企业是退税政策受益主体,退税户数占比达94.8%。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产生了明显的减负效应,提振了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的信心。
(本组稿件由 张 勇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