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自学了《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在报告中,夏晓东从《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贯彻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条理清晰、内容翔实、深入浅出,既是专业的法律辅导,也是深刻的警示教育,对我省学习贯彻好《条例》具有指导意义。
林武在讲话中指出,《条例》是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细化落实了监察法有关规定,集中体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条例》的施行,对于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健全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围绕做好学习贯彻工作,林武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各级党委要持续抓实贯彻工作。要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有关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教学内容,纳入全省普法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多种方式推进学法、守法、用法走深走实,牵引全面建设清廉山西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规范履职行为。要完整准确把握《条例》的规定要求,明晰履行职责的最底线要求和负面清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慎独慎微、修身立德,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在管好自身的同时,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三是执纪监督部门要忠诚履行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理解《条例》蕴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准确把握监察工作的政治原则、总体要求、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调查、处置。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更加有效地衔接配合。要推进纪检监察制度建设,经常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在强化自我约束中提升工作水平。
林武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在重要案件查办、重要事项协调等方面提供坚强保障,统筹推进有关制度配套和工作衔接,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实现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
报告会以观看视频方式进行。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直各单位负责同志,驻太原省管本科院校、省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