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二是探索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对能耗低、环境影响小的企业可适当简化审核程序。三是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现状环境质量原则上以引用现行有效监测数据为主,取消评价等级判定、模型预测、环保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等内容;对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汽车制造业、专用和通用设备制造业、低于6000千瓦的光伏发电、经济林基地(原料林基地除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四是简化排污许可管理——对未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按照通用工序管理,且不涉及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的煤炭开采洗选,天然气开采以及黑色有色金属、非金属采选、设备制造等行业项目,一律实行登记管理,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根据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实施分类处置。对环境影响显著、生态破坏严重、社会反响恶劣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民生、生态环境影响小的依法给予合理整改期,加强指导和技术帮扶,引导相关责任主体主动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切实增加监管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