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上海保卫战”宣布胜利以来,针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的就业歧视,却一直如影随形。对于这个问题,社会各界早有反应——7月11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就表示:上海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与此同时,新闻媒体与热心网民也对那些涉嫌歧视的用人单位展开了质疑与批评。
然而,这些都不足以立竿见影地消除就业歧视。究其原因,在于针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的就业歧视不是观念层面的问题,而是实践层面的问题。“歧视是不对的”,这个道理人尽皆知,但面对实际利益,用人单位的做法可能就是另一套。
“新冠阳性康复者不会传播病毒”固然是科学结论,但只要求职者“阳过”的记录仍然像贴在头上的标签一样,处于随时可查的状态,用人单位出于将风险最小化的考虑,就更倾向于选择没有阳性记录的求职者。
批评、指责这些用人单位很容易,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由掌控求职者健康信息的公卫部门出手,加强对新冠阳性康复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断绝他人基于非防疫目的查阅公民感染史的可能性,是最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
要让歧视者主动放下偏见,公平对待求职者,需要社会教化、久久为功。此时此刻,面临歧视的求职者等不了那么久。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用人单位失去差异化对待求职者的理由,变得“不能歧视”。既然权威研究结论表明,是否“阳过”并不影响个体传播病毒的风险,那么用人单位自然不需要知道这个信息。反过来说,如果官方在App中明确标示这项信息,也确实容易让用人单位和其他看到的人产生负面联想,给当事人造成麻烦。
有关部门在此事中收获的经验,不仅适用于上海一地。不论是在过去还是在未来,任何地方的新冠阳性康复者,都可能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就业歧视的问题。对此,各地还应以此为鉴,权衡好涉疫情信息统计与公开的尺度,防止人民群众的隐私与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据中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