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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奖励制度(试行)》

鼓励举报四类线索 强化基层治理工作

  本报讯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公布《太原市推进基层治理举报奖励制度(试行)》。我市对社会公众反映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全市基层治理工作作出贡献的行为进行奖励。奖励力度最大的一级举报,奖金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2万元。

  社会公众反映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全市基层治理工作作出贡献的行为主要包括: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的信息线索,包含涉稳涉恐,涉黑涉恶,涉及黄赌毒、盗抢骗、各类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涉“三非”外国人等方面的信息线索;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信息线索,包括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政交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信息线索;涉及破坏资源、违法生产等方面的信息线索;涉及民生诉求方面的信息线索,包括社会服务、市场监督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信息线索。

  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热线)是基层治理举报统一受理平台,后续视情况逐步开放公众号、App等其他受理渠道。举报线索被相关部门采用的,根据发挥实际效用的大小由承办部门进行等级评定,按照大事大奖、中事中奖、小事小奖原则实施。

  一级举报奖励,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2万元;二级举报奖励,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万元;三级举报奖励,原则上不低于500元、不高于1000元;四级举报奖励,原则上不低于10元、不高于500元。上述奖励均将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金额。

  按照“严格审批、一事一奖”原则,具体承办部门认定后通知举报人自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1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同时告知举报人逾期未领取或未提供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能够说明理由的,可适当延长领取时间。

  (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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