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是强化“两高”行业产能控制,加快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年底前,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完成粗钢产量压减19.23万吨任务。同时,完成迪爱生(太原)油墨有限公司退城搬迁。
二是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除了全市6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外,对钢铁、焦化行业实施深度治理以及主要污染物浓度排放提出要求,对以砖瓦、石灰、陶瓷、耐火材料、铸造、炭黑、金属镁、玻璃制品等重点行业,明确要对标A级和引领性企业指标,实施生产和治理工艺装备提升改造。对化工、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提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
三是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除完成15572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外,提出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区域依法划定为“禁煤区”,落实运行补贴资金,加强清洁取暖设施运行维护,防止散煤复烧。
四是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加大城市公交、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快递、轻型物流配送车辆等市政公共领域新能源车(包括电动、氢能、甲醇车辆)替代力度,推进渣土运输、物流等重点行业货物运输新能源化,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
五是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对城六区和各开发区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三县一市”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施工工期超过3个月的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扬尘污染远程监管全覆盖。对各县(市、区)开展降尘量监测考核。充分利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开展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六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重点行业,严格按照实施绩效分级和差异化错峰生产。A级、引领性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自主减排;B(含B-)级企业按照黄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C级、非引领性企业按照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D级企业和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按照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七是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完成增设环境空气质量20个乡镇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任务。
八是加大精准高效监督执法。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环保设施用电监控、无人机、走航车、激光雷达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既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又做到对违法排污企业精准打击。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各部门和县(市、区)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周通报、月排名、季考核。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序时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地方进行预警提醒。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公开约谈政府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