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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源区检察院推行观护帮教新机制

  本报讯  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可家庭监管条件欠缺,不利于教育矫治,怎么办?1月10日,晋源区检察院消息,该院推行“检察官+专业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观护帮教新机制,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完成教育矫治,无痕回归社会。

  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晋源区检察院在现有帮教体系基础上,引入志愿家庭教育指导师,建立“检察官+专业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新机制,对家庭监管条件缺失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

  该院首先选取专业性人才成立志愿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对拟作出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承办检察官将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评估,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心理状况、犯罪原因等情况。随后,组建“检察官+专业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精准观护小组,以家庭教育评估报告为依据,找准监护问题症结,为涉罪未成年人制定精准化、个性化观护帮教方案。

  帮教过程中,精准观护小组将安排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法律学习、心理矫治、行为纠正等活动,并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每周与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电话或网络沟通,每十五天采取面谈或走访方式强化跟踪,重点关注涉罪未成年人思想行为变化及亲子关系改善情况。同时,持续动态评估观护帮教效果,及时调整观护帮教方案;依据涉罪未成年人表现、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况,形成观护报告,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刘友旺、郭超华、李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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