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矿、管矿,对所属煤矿实施统一、有效的安全管理,保障所属煤矿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在核定生产能力范围内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方案要求,煤矿企业要扎实推进风险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所有煤矿单班入井人数不得超过500人,煤矿监管部门要引导各煤矿企业积极建设安全培训信息化平台,要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宣讲教育。方案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并扎实开展督导工作,确保督导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申 波、王清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