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城市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这为新时代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理念,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行动方向。
近年来,我市各地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万柏林区玉园南社区面向辖区居民招募“单元长”,助力社区治理,是我市引领更多群众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又一创新之举。这些立足自身实际的探索,有力地推动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形成。新时期基层治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如何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我们要不断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成效。
要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社区治理关注的是社区的人和事。激发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有利于快速解决小事难事,提升居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通过建立庭院、楼栋、联排住房轮管机制,让居民参与日常治理和监管。开展环境卫生、居民服务大评比,悬挂“流动红旗”等评比措施,有利于营造“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的社区氛围。
要创新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方式。建立群防群治队伍,组织辖区党员进社区为居民办实事、解难事,组建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治理等,是目前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要方式。要发挥好群众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需要不断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方式。如,咸阳市秦都区在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三无”小区,通过红色物业孵化等创新办法,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就可以借鉴。
要引导更多资源下沉基层。回应不同群体的多元诉求,仅靠社区力量显然不够。这就需要更多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进来,发挥其特长优势,充实社区服务队伍,为居民提供更多精细化服务。太原有的社区联合驻地单位开办平价蔬菜市场,有的社区联合心理咨询师,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有的社区协同社会力量开展“手拉手助学工程”。引导各类社会资源下沉基层,可以更加有效地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人民至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才能更好地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服务的力度与温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