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底,河南省三门峡市某企业和太原某物流公司签署了长途货运合同,物流公司委托第三方通过网络招聘和App注册、签订网络运输合同方式招募了29名货运司机。
在签约司机和物流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相关货物运输和运费结算需在2022年1月中旬全部完成。然而,受疫情影响,物流公司没有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司机运费。今年春节前,负责联系货运司机的第三方从河南货主处清账35万元,给29名司机发放了部分运费。由于清账金额有限,签约司机将物流公司诉至法院。
为快速化解纷争,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案法官将该案引入诉前调解程序。收到案件后,小店区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第五调解组的4名调解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登记、分类、制作案件汇总单。理清案件脉络后,调解员一方面向被告解释法律关系,一方面仔细核实29名原告提供的数字物流交易记录及欠付运费情况。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一致意见,案件圆满调结。
法官梁春燕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小店区法院诉前调委会创新管理方式,将诉前调解委员会的28名调解员分成7个组,在工作中,大家相互切磋学习,不断提升应对类型化、批量性纠纷和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实现了以团队建设带动业务发展,促进案件高效调解。”(陈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