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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政务服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黄牛”“黑中介”

  本报讯   10月25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公告,在我市政务服务领域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联的“黄牛”“黑中介”“中间人”等及其背后的工作人员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专项整治内容为:

  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包括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黑中介”代办问题;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黑中介”代办问题;其他因政务行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黄牛”“黑中介”的情形。

  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黑中介”的行为;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对“黄牛”公然在自身办公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情形。

  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明知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而不针对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形;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形;对相关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勾结问题线索不移交或不查处等情形。(李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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