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回溯至2023年4月24日13时许,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河扫线一辆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剐蹭,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而肇事货车却驶离了现场。接警后,事故中队三人立即驱车赶往现场进行勘查,确认伤者身份和受伤情况。经对电动车驾驶人询问,因当时比较慌张,未看清对方车辆号牌,无法提供有效信息,给案件侦破带来了难度。随后民警凭借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和敏锐的判断,对事故现场开展深度勘察和排查,对事故发生地附近监控视频、周边群众进行调取和走访,最终锁定肇事嫌疑人车辆。18时许,民警与肇事车辆驾驶人取得联系,该驾驶人称,事发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驶离了现场,现已行驶到太原市万柏林区,即将驶往东北。随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太原找到该驾驶人,通过对事故车辆的痕迹比对,确定了肇事车辆,成功破获该起案件,为当事人及时挽回损失,受害方得到应有的赔偿。
近日,受伤电动车驾驶人已康复,其家属特地前来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送来锦旗致谢。一面锦旗代表了人民群众对交警尽职尽责、热心为民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