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但是,充电桩有时却难过“物业关”。2022年,李女士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并找到小区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然而,物业却以存在消防隐患为由拒绝了李女士的请求。多次协调无果后,李女士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双方了解事情的原委,并查阅了国家发展新能源产业相关政策,还向电力部门了解了安装充电桩的申请流程,以及用户、物业服务公司、电力企业在安装过程中应尽到的权利和义务。接下来,法官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并结合案涉小区实际电容量、变压器承载力、消防条件等各种因素,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终,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物业公司在小区附近为李女士提供充电装置,解决李女士的实际问题。李女士对本案的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与物业公司握手言和。
为进一步发挥好“小切口”推动社会管理完善的作用,案件审结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就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物业公司发出“完善物业管理职责的履行,在符合相关政策和办理条件的情况下,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便利;积极配合政府及法院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此类纠纷诉前联调工作,推动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物业公司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制定完善充电桩安装方案并提请集团公司审批,拟在57个住宅项目推广实施;对集团公司在建拟建项目提出改进方案,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任 蕾、任 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