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太原食品街改造建设工地出土一批元明清瓷器残片,器类以碗、盘、碟、瓶、罐等日用瓷为主,包括磁州窑、山西诸窑以及景德镇窑等地产品。
在这批瓷器中,最著名的是晋王府的青花“内膳所造”龙纹碗。碗状基本完整,尖唇,外侈,弧腹,圈足,挖足较深,足墙内外齐平,外墙竖直,内墙内弧,足沿圆滚。白胎,坚致,细腻。釉色微青,平整光洁。外壁周身绘有两条穿云戏珠龙纹,侧身,头朝左,尾向右,昂首,带角,束发后扬,张口,翘舌,怒目圆睁,作咆哮状,细脖,屈身,轮状五爪,齿形鳞片,有腿毛,周身满布带状云纹。内壁近口沿处绘一周缠枝花卉纹,内底绘正面龙纹,形象同鹿纹花口杯。外底双蓝圆圈内书青花“内膳所造”四字双行楷书款,字体有力,较为规整,整个碗口径12.8厘米,足径5.5厘米,高6.3厘米。
这件瓷器器形规整,制作精细,胎质坚薄细腻,胎色洁白,釉面莹润光洁,系采用垫砂间隔匣钵单件仰烧法的装烧工艺烧制而成,当为江西景德镇窑产品。
在青花发色方面,整体呈色鲜艳,蓝中泛紫,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明嘉靖至万历后所使用回青料典型的发色,正如《陶说》所言:“嘉靖青尚浓”“回青之色,幽菁可爱”。经检测,嘉靖之后景德镇青花瓷采用了经精选和煅烧的高锰钴土矿,由于青花料中杂质减少,钴含量提高,因此改善了青花色调。
从绘画技法来看,表现为纹饰布局多样化,图案不甚规整,活泼自然。纹饰皆以青花勾勒轮廓再填彩,所填彩色有晕散现象,常溢出线外,致使纹饰显得模糊不清,具有典型的晚明时期绘画特点。
从造型和纹饰来看,这批所出器物造型均见于明代晚期,尤其是保存较为完整的碗类,器形端庄稳重,侈口,深弧腹,圈足较高,足墙、内墙、内弧等,时代特征明显。
从器物属性上来看,这批带款器物绝大部分均为明代晋王府定烧瓷。许之衡在《饮流斋说瓷》“说款识第六”章节中写道:“瓷款之堂名、斋名者,大抵皆用楷书制品之人有四类:一为帝王;一为亲贵;一为名士而达官者;一为雅匠良工也。”晋王府所定烧的这批瓷器便属此类。
关于“内膳所造”款,意为供内膳使用所烧造。历史上并无“内膳所”这一机构设置。《老学庵笔记》卷二中记载:“旧制:皇帝曰‘御膳’,中宫曰‘内膳’。”明代设尚食局,尚食一人,掌供内膳。清代内务府下设“内膳房”(原称“膳房”)、“外膳房”(原称“饭房”),皆供皇后所用。从上述史料记载可知,“内膳”是帝王后宫所享用食物的特称,不同时期隶属不同的机构管理。
五爪龙纹瓷是明代瓷器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其以器体饰五爪龙纹为基本特征而为学界所关注。明代礼仪制度下,皇帝、亲王、郡王和大乘法王都有资格使用五爪龙纹,官民禁用龙纹,但其御赐者不在禁列。但除皇帝外,余者不能擅自生产龙纹器。明嘉靖朝以来官民逾级使用的五爪龙纹瓷多由非赏赐途径获得,甚至存在私自定烧的现象,这种现象应与晚明社会“僭礼坏乐”的历史背景有关。但也存在因赏赐获得的可能,因此不宜一并视为此背景的例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