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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和非学历高教机构开始年检

  本报讯 3月3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对2023年度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年检工作。年检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学校,今年可继续招生办学。年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依法依规处理。

  2023年12月31日前,我省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高校均要参加年检,包括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时,主要检查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办学条件、法人治理、办学行为、财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师生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5月11日至23日,我省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审,作出年检结论并发布。(张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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