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该方案,治理后的村庄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抱怨,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因地制宜选择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在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优先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对于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则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治理模式;而在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将因地制宜建设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设施。
(任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