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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本报讯 为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在我市落地见效,6月18日,市人社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就做好延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作出安排,要求落实援企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申领失业保险金“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确保援企稳岗资金、技能提升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按照相关政策,我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和使用稳岗返还资金。自2024年1月1日起,恢复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根据要求,各级经办机构要帮助参保企业和参保职工熟悉了解各项惠企利民政策,主动提供对参保企业的提醒、权益告知等服务,提高政策知晓度,最大限度确保参保单位、参保失业人员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政策红利最大程度覆盖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李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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