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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小店区荣军南街以南、龙城北街以北、针织东路以东、马练营路以西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及住户:

  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小店区荣军南街以南、龙城北街以北、针织东路以东、马练营路以西,面积45198.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黄陵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

  望各单位及住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予以注销。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的补偿事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

  涉及的单位及住户如有异议,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351)3586630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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