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一是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办理相关案件322件。二是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建立“行政+检察”沟通协调机制。三是主动融入社会治理。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运用专题报告、类案监督等方式,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四是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开展涉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守护民生民利。围绕交通安全、婚姻登记、社保、住建等热点领域,聚焦涉民生民利“小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如推动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协同共治、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驾护航、助力住建领域溯源治理等。2023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护航民生民利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00件。
落实多元监督格局,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70件,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社会保险、生态环境、住建等行政管理领域,涉及赔偿补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登记、行政协议等多种行政行为。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共办理刑事不起诉后提出检察意见1907件,行政机关作出处罚1102人,主要涉及危险驾驶、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等罪名;办理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案件207件,制发检察建议193件。
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省检察院制发相关规定,运用一体办案及异地协作监督机制,压实属地化解责任;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检察宣告、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11件。(刘友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