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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美丽山西建设

  本报讯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我省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美丽山西建设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10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明亮回答记者提问。

  李明亮介绍,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美丽山西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18年以来,先后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60.3亿元,推动实施总投资近200亿元生态修复治理重点工程,有效提升华北地区水源涵养地生态功能,为协同筑牢黄河中游和京津冀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作出了自然资源贡献。

  他说,接下来将着力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发力,做优做实山水工程品牌。加快推进我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谋划申报黄河流域晋西南盐湖地区、太行山区省级联治山水林田湖草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不断加大统筹治理力度,持续增强系统治理实效,全面厚植美丽山西生态底色,助力打好“一泓清水入黄河”攻坚战,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山西段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二是突出重点,系统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健全完善有主矿山事前、事中、事后修复治理工作机制,压实矿山企业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督促矿业权人“边开采、边治理”,认真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加快推进临汾、大同、忻州、朔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示范工程,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积极争取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示范项目,推动解决我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难题。

  三是唯实励新,积极探索土地综合整治。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研究出台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综合运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按照“规划先行、全域整治、产业导入、资金统筹、共同参与、严守红线、综合效益”的要求,积极实施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推动打造一批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和环境整治村,进一步优化农村空间布局、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中体现自然资源担当。(阎轶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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