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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5个单位3名个人获全国普法办表扬

  本报讯 11月13日省司法厅消息,根据“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情况,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我市5个单位、3名个人榜上有名。

  其中,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司法局、万柏林区纪委监委、小店区刘家堡乡刘家堡村、万柏林区公园路万科紫郡小学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袁琼、中共太原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科长李宗皓及杏花岭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淑冉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八五”普法期间,我市以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为目标,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组建群众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激发群众参与法治活动的热情,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辛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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