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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安全生产工作获表彰

  本报讯 近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文件,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彰,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被授予全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安全处和8名民(辅)警个人被分别评选为“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颁发奖牌证书表彰鼓励。

  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连续多年在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高度赞誉,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凝聚了支队领导班子和全体民(辅)警的辛勤付出和共同努力,广大民(辅)警将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珍惜荣誉、保持本色、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省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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