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3日,省人民检察院消息,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印发全省政法系统基层党组织首批党建引领业务“精品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15个“精品案例”、18个“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共7个案例入选,其中我市迎泽区检察院“‘枫桥红’引领‘检察蓝’”案例被确定为“精品案例”。
党建引领业务品牌选树活动历时数月,经各市委政法委、省政法各单位推荐,省委政法委审核把关、调研了解、征求意见等环节,最终由省委政法委委务会研究确定。
首批入选的15个“精品案例”、18个“典型案例”聚焦党建引领业务主题,聚焦推动政法业务高质量发展,聚焦服务大局、执法司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政法中心工作,为全省政法系统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探索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展现了我省政法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创新成果和实践成效。
全省检察机关7个入选案例中,3个案例被确定为“精品案例”,分别为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党支部——“携手共晋”案例,迎泽区检察院第六党支部——“‘枫桥红’引领‘检察蓝’”案例,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两把扫帚”案例;4个案例被确定为“典型案例”,分别为省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党支部——“问鉴·担当”案例,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检察院党支部——“益企清流”案例,大同市检察院第八党支部——“同心和”案例,临汾市襄汾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丁陶古韵”案例。(刘友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