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立智
可以说,中国老百姓的汉末三国史认知,主要是由古典名著《三国演义》塑造的。作为一部历史演义,它没有真实还原历史,相反,它凸显人物的善恶忠奸,刻画人物的智愚拙巧,从而形成一部角色均衡的艺术画卷,以便于读者的接受。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曹操的认知、品德、能力和才情都被拉低了,拉低到与当时其他杰出人物同等的水平。
曹操本是汉末第一功臣、第一忠臣,却被塑造成汉贼。东汉末年,天子暗弱,政治混乱,起义蜂起,群雄割据,汉朝已名存实亡。是曹操独木擎天,整肃朝廷,剿灭群雄,安定中原,用他自己的话说:“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就其事业的艰难而言,古之伊吕亦不能与之比肩。
很多人耿耿于曹氏篡汉,认为是曹操不忠于汉朝,他的政治作为都只是谋求私利。其实这是“家天下”的思想在作祟。古代王朝的兴衰,最多不过几百年。王朝的频繁更迭应该让我们意识到,天子勤政爱民则天下稳定,废政虐民自然改朝换代。然而一些人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把无条件的忠诚作为一种高尚的节操。
在文学作品中,这种思想更容易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作用。比如《三国演义》中,曹操对汉献帝、对伏皇后的霹雳手段,历来被作为他不忠于汉室的典型加以表现。当我们跳出文学视角,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则会认识到,古代最高统治者(特别是无能的、昏聩的或者残暴的)个人的悲剧,恰恰是历史的喜剧。帝、后二人与曹操的斗争,对前者而言是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对曹操而言却不仅如此,还有“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的政治认知。我们并不是轻视个人利益,而是说每个人都有权作出选择,也需要为其选择负责。帝、后二人谋杀曹操并不是为了汉朝,曹操的杀后困帝则有为天下的成分在。再往后说,汉献帝能做30多年的皇帝,禅位后以山阳公善终,恐怕也只能在曹氏父子这里才会发生。
令人耿耿于怀的,还有曹操的自比周文王,他说:“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很多人以为这句话体现了曹操的政治野心,而且是隐晦的。这也是在《三国演义》拥刘反曹思想影响下的认识,是跳出历史的曲解。
汉朝人对中央政府的态度与后世不同,士大夫仕于州郡的,都奉其长官为君,称其机关为本朝,与中央政府本就是疏离的。也没有人心向汉一说,若百姓心向汉朝,不应起义遍布全国;若官吏心向汉朝,不应处处割据,各为其主。汉朝必将灭亡,是东汉末年人的共识,已经称帝和计划称帝的人很多。曹操在完全有能力且没有任何影响的情况下,依然坚持作汉臣而非开国皇帝,真正是“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王也”。至于说知道自己子孙会取代汉朝,那也是政治形势使然,天下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哪还需要隐晦表达。曹魏代汉,在曹操是无愧于汉朝而有功于天下,在曹魏则是符合北方民心的。
《三国演义》中,作为汉贼的曹操,还表现出无比的奸诈,比如割发代首。曹操率军时规定践踏麦田者斩首,而自己的马受惊闯入麦田,为服众他割发代首。对此,小说的引导语是:“拔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从权诈的角度认识曹操,只会将读者引向无知无识。曹操于行军途中立法,是要避免兵士故意或无意地践踏麦田。其目的是预防,结果是“官军经过麦田,皆下马以手扶麦,递相传送而过,并不敢践踏”。正如交规中的“红灯停,绿灯行”一样。但预防没有办法控制意外事件。曹操践踏麦田是因为“田中惊起一鸠,那马眼生,窜入麦中”,乃特殊情况,从法理上讲,可能不适用于斩首的规定。不能将法律条文孤立地解读。古代头发象征身体,割发是严重自罚,将曹操的行为理解为军纪严明的体现,才是正确的理解。
指出这些并不是要读者在历史的曹操和文学的曹操中作出选择,更不是否认《三国演义》这部中国最伟大的历史演义小说的价值。历史演义从说书而来,它需要故事有明确的矛盾,受众有特定的好恶,角色有鲜明的形象,《三国演义》在这三方面几乎做到了极致。曹操就是塑造得最成功的形象之一。若将文学人物做历史性的还原,将导致矛盾无比复杂,好恶难以把握,文学的价值被消弭,文学创作变成历史书写。这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当我们只接受了文学的曹操并借此来评价曹操时,我们会陷入以假作真的境地。当我们了解了历史的曹操,回过头来看待文学的曹操时,才有机会认识到文学创作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