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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杆民企 评价办法出台

  本报讯  为引导我省民营企业加强企业管理,逐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近日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发布《山西省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办法》。

  培育认定一批管理标杆民营企业,有利于引导民营企业对标先进,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一流企业;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健康稳定发展。凡是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业类别属于制造业和服务业,且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民营企业均可参评。根据制造业和服务业两类企业不同特点,设置两套评价指标体系,每个二级指标分数求和得出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总得分。

  市县两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可参照省级评价办法,结合实际开展本级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认定工作,作为省级管理标杆民营企业的生力军和后备队,形成梯度培育的工作体系。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融资支持-产业对接-专业服务-帮扶保障-人才培育”五位一体的服务生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提升核心竞争力。(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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