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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产品质量问题举报渠道公布

  本报讯 4月14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化肥产品质量问题举报受理渠道。 

  据了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辖区内化肥生产销售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指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证生产化肥、超许可范围生产化肥的行为;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的行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养分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信息不全的行为;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化肥产品的行为;其他生产、销售领域化肥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消费者可拨打热线0351—12315举报,可通过举报邮箱tysjdc@163.com举报,也可去太原市新建南路139号903室进行举报。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举报内容应真实具体,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企业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如票据、照片、包装实物等)等信息;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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