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42人,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4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太原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办法》,关于检查《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太原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太原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太原市晋祠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效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护航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高质效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护航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履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护航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就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报告和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的审议报告,拟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并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举行联组会议,对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太原市晋祠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名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俊峰,副市长史红波、李永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昌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李俊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