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机动车污染排放,尤其是重型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我省作为煤炭外运重要通道,省内注册重型卡车保有量约45万辆,常年过境重型卡车约70万辆,位居全国前列,重型车污染排放问题较为突出。据分析,重型车污染排放量是小型车的80至100倍,老旧重型车为150至200倍,破坏、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的重型车高达200至500倍,虽然重型车在机动车中占比不高,但贡献了机动车近八成的氮氧化物、半数以上的颗粒物。
省生态环境厅呼吁广大机动车从业者提高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定,做到“八个严禁”:严禁拔出或改动氮氧化物传感器、严禁拔出或改动背压或温度传感器、严禁垫高氧传感器、严禁破坏后处理装置、严禁后处理装置设置旁路、严禁重置装置参数或刷写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主要用来实时监控汽车发动机和排放系统的运行状态)程序、严禁加装OBD作弊装置、严禁使用尿素屏蔽器。(任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