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