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样品管理办法》由国家航天局制定,共9章37条,包含了月球样品保存、管理和使用的总体原则、信息发布、借用与分发、使用与返还、成果管理等方面内容。办法明确,按照基础用途:永久存储和备份永久存储样品作为原始样品进行封存;研究样品用于月球科学研究、分析;公益样品用于展览、科普、教育等公益性活动。
据悉,国家航天局探月与航天工程中心受国家航天局委托,实施月球样品的具体管理工作。月球样品存储在国家航天局及其指定的存储机构。主存储机构设在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另外设立备份存储机构。
办法规定:“主存储机构接收月球样品后,按照不同的基础用途,进行为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理并形成相关信息。处理期结束后,探月中心通过数据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月球样品信息,并根据借用情况对样品信息动态更新。”
在国际合作方面,办法指出:“月球样品的管理和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和参加的相关国际公约。”“国家航天局鼓励开展基于月球样品的空间科学国际联合研究工作,促进成果的国际共享。”
近年来,国家航天局本着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通过月球探测、火星探测、卫星工程、发射服务、测控等领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推进人类航天事业的共同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1月18日上午,国家航天局、中国科学院还联合举办了“大使走进中国探月工程”活动,邀请部分外国驻华使馆及国际组织人员来到嫦娥五号任务地面应用系统总体单位国家天文台,宣介《月球样品管理办法》,颁发嫦娥五号国际合作伙伴纪念牌,参观月球样品存储和处理设施设备。
我国首次实现地外天体采样返回,由探月工程嫦娥五号任务完成。后续,相关单位将广泛征集合作方案,鼓励国内国际科学家开展科学研究,力争取得更多科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