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申请 国家赔偿案审结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强奸再审一案公开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