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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一千遍 不如罚一回

  张智全

  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新规施行第一天,北京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针对辖区一高层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北京日报》8月2日)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安全隐患重重。今年5月10日晚,成都一小区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燃爆事故,导致包括一名婴儿在内的6人受伤。而在此前后,全国各地亦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引发的燃爆事故。也正因此,应急管理部及时出台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规定》落地的第一天,北京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即对违规者开出首张罚单,彰显了令行禁止、有法必依的鲜明执法态度。这对于依法遏制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陋习,确保公共安全,无疑具有非同寻常的导向意义。

  客观而言,电动自行车燃爆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事故,虽然有技术不成熟和质量不过关等客观因素,但违规停放无疑是主要的导火线。现实中,不少电动自行车业主尽管对电动自行车可能燃爆引发安全事故心知肚明,但总是怀着侥幸心理,过于自信地认为不会出事,为图自己方便有意无意地放松确保公共安全的这根弦,我行我素地延续着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陋习,由此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多发。

  动员一千遍,不如依法问责一次。对于无视公共安全而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陋习,显然不能仅凭空洞的说教或劝阻,必须给其套牢法律责任的“紧箍咒”。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出台之前,不少地方之所以一再发生电动自行车燃爆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其根源正在于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陋习缺乏严肃法律责任的追究。因此,切实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不文明行为加重法律责任,无疑是杜绝电动自行车燃爆引发安全事故不可或缺的优选。

  监管执法部门要善于利用公众对首张电动自行车消防违停罚单的高关注度,结合案例做好相关普法工作,为从源头上遏制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可能燃爆引发的安全事故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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