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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 静护花开

——我市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掠影
  日前,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名单公布,包括我市两家单位,即晋源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和晋源区法院刑事审判庭。

  在这两个获“国字号”荣誉的司法部门,曾经迷失和受到伤害的青少年,得到了司法、心理等多方位的立体救助,引领他们逐渐走出阴霾,沐浴在阳光下。记者慕名采撷了法官和检察官为青少年维权的努力,以及背后的感人故事。

  一份《规定》:

  涉未刑案集中办理

  晋源区检察院办公楼四层的“五室一厅一长廊”,是该院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办案区。

  三层至四层楼梯拐角处,“点亮法律灯塔 扬起希望风帆”的油画让人印象深刻;四层墙上,“教育、挽救、感化”六个大字格外显眼。脚步前移,黄绿暖色调的“访谈室”,摆放着三角工作桌椅的“讯问室”,配有心理疏导仪器的“疏导室”,检徽高悬的“听证室”“宣告室”,配置智能呐喊仪、智能击打仪的“情绪排解区”,以及“多媒体法治教育厅”“法治长廊”……细微之处显真情,每一处都彰显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专业化、规范化、实效化水平。

  与晋源区检察院一样,晋源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的布置也别具一格。走进少年法庭,让人眼前一亮的,不只是贴在门廊上设计独特、以阳光为造型的图案,还有圆桌审判庭、心理测评室、亲情会见室,整体色调温馨明亮,营造出了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浓厚氛围。

  “2017年3月,我们开始集中办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晋源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静芳介绍,为节约司法资源、减少中间环节、方便工作衔接,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我市公、检、法、司联合签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审理和指定管辖的规定》,明确由晋源区检察院负责审查逮捕、起诉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晋源区法院负责审理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一支团队:

  挽救280余名少年

  “静护花开,破茧成蝶”,这是晋源区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理念。

  2017年,该院创立“静芳工作室”,依托第四检察部,延伸检察触角,着力于犯罪预防的“事前”环节和矫治帮扶的“事后”环节,全力打造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静芳工作室”也是一个未检办案团队,成员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富有爱心、善于思想教育的9名检察干警组成,其中一名员额检察官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2019年,两名男青年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静芳工作室”立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其间,检察干警了解得知,16岁女孩小红(化名)与其中一名男青年系男女朋友关系,且受其蛊惑帮着“管理”其他受害人,成为了犯罪嫌疑人之一。

  为帮助误入歧途的女孩,检察干警前往小红的老家原平市开展社会调查。深入分析犯罪成因后,对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量身定做”了帮教方案。一年考验期满,小红被宣告不起诉,检察干警还帮忙联系了一所美发学校,让她学习一技之长。

  4年来,“静芳工作室”充分发挥集中管辖的优势,共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428件595人,审查起诉案件465件715人。其中,为28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等帮教服务。

  一张圆桌:

  帮助重树人生希望

  镜头转向少年法庭的圆桌审判庭。在这里,“法”更多扮演着帮和教的角色。为体现平等,一张圆桌将原本泾渭分明的审判席、被告席、帮教席紧紧连在一起。

  “白色的审判桌象征着未成年被告人在接受审判后能悔过自新,重新书写自己的人生。”法官刘婧说,帮教青少年,最重要的是帮助他们重树人生的希望。

  今年1月,不满17岁的小华侵害他人身体权益,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月14日,晋源区法院在圆桌审判庭开审这起案件。看着自己和公诉人、法官围坐在同一张桌子上,被告人小华的紧张情绪大大缓解。庭审中,小华自愿认罪认罚,其家人也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取得了谅解。

  庭审结束后,小华与母亲面露难色,迟迟不愿离开法庭。

  “怎么了?”细心的承办法官冯韶林看到这一幕主动询问。原来,学校知道小华涉嫌犯罪一事后,欲劝退甚至开除小华,可小华在案发后真心悔罪,渴望能够继续上学。

  为帮助小华重返校园,第二天,法官和检察官一起前往学校,与校方领导深入交谈。经沟通协调,校方最终同意为小华保留学籍,并决定与法院、检察院一起跟踪关注小华今后的学业进展、心理健康等,共同做好对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被告人小华家境困难,还是单亲家庭,我们有义务帮助他振作起来,重塑人生。”刘婧告诉记者,少年法庭的每一件案子涉及的都是特殊的孩子,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法院除了惩治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发挥教育职能,做到法理情理相融。

  一个平台:

  线上线下立体帮教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晋源区检察院、法院建立了立体化帮教模式。

  针对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非羁押涉罪未成年人,晋源区检察院联合山西爱邦青少年社会关护服务中心、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专业机构开展帮教;在全市多所学校、敬老院、企业建立未成年人关护基地,方便涉罪未成年人学习、务工、参加公益活动。

  为保证非羁押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质量,提高帮教效率,加强帮教监督,该院还研发了“未成年人在线帮教应用平台”,实现了“线下帮教、线上反馈,线下劳动、线上学习”的立体帮教新模式,该平台还荣获2019年“全国检察应用案例二十强”。截至目前,该平台共对187名非羁押涉罪未成年人实现了网络动态监控。

  晋源区法院少年法庭聘请学校、妇联、青少年维权组织等社会团体中热心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将亲情引入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中,并设立“心理干预中心”,由专业干警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心理评估、庭后跟踪辅导。

  情景剧《法,就在我们身边》、微电影《静护花开》、微信小程序“少年法治”……为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晋源区检察院、法院积极创新,不断与时俱进,开启“网络+”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融多方资源共同为青少年撑起了一片法治晴空。

  记者 刘友旺 陈珊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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