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噪声扰民、生活不便、遭遇欠薪……都是司空见惯的“小事”,但对当事人却是避不开、过不去的大事。倘若矛盾激化,还可能升级为更具破坏力的恶性事件。
民生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任何大事件,都是由不起眼的“小事”演化而成。这就要求第三方能够早日发现和介入,将矛盾化解于萌芽,在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的同时,也彻底杜绝后患。这便是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性,成本低、效果好,润物无声。
调解矛盾是个技术活儿,既需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也要有些专业的看家本事。譬如,调解人得具有公信力,矛盾双方都信得过;其次,调解过程不偏不倚,有扎实的依据让双方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界限。现实中,通过以国家的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往往能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毕竟,谁也不愿生活在矛盾中,更不愿轻易与对方对簿公堂,在知晓了可能遇到的后果之后,绝大多数人还是能够换位思考,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
调解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当矛盾出现,自身的权利义务如何,怎样做才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障自身权益,的确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作为“和事佬”,调解人员绝不能和稀泥,而是紧紧围绕法律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地让问题解决在基层,让更多家庭和睦如初,让无数邻里重归于好。正是有了他们的默默付出,社会稳定与和谐才有了更加扎实的基础,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才会更强。

